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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2017年8月院务公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9-05 点击数: 【字体:

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是否会增加群众负担?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将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75%、财政补偿15%、医院通过机制转换消化10%,实行总量控制,同时与财政投入政策及医保报销政策做好衔接,调整后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通过病历验证、带量测算、医保资金承受能力测算,全省医疗费总量保持基本稳定,减轻了患者总体费用负担。但就每一位患者而言,由于医疗服务项目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调增住院、护理、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因病种与个体存在差异会有不同影响。内科住院病人因药品费用占比较高,此次调整后费用有所下降;外科病人因手术等项目调增,调整后费用有所上涨。

二、医院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都有哪些配套政策?

医院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将同步实施四项配套政策,主要有:一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优化,主要上调诊察、护理、手术、治疗等价格,下调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及检验价格,进一步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二是调整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确保总体上群众费用负担不会增加,但具体到某个具体服务项目或某项治疗手段会有所不同。三是健全科学补偿机制。省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办医主体财政补偿15%、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75%、医院加强核算管理消化10%三个渠道解决,确保价格改革后,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医保可承受,医院运行不受影响。四是院加强成本控制。取消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医院通过节约成本、自身消化10%左右。主要通过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来实现。另外,分级诊疗,医疗联合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采购“两票制”等医改政策也能为取消药品零差率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三、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保基金有哪些影响?

通过抽取全样本测试,精确进行数据对比,抽取2016年省直和兰州市参保人员在9家省级医疗机构的全部住院结算信息,依照甘肃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测试版)等文件要求和标准,对全部住院结算信息按照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重新进行测算和对比分析,合理推测医保基金实际支出和支撑能力变化情况。总体上,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医保基金支出略有增加,增幅0.48%,但仍处于医保基金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遵循的原则是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本次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目的是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比价关系,缓解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形成促进公立医院改革顺利开展的价格政策。取消药品加成,核心就是破除“以药补医”传统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实行总量控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抑制医疗机构对大型医疗设备的盲目攀比和投入;调增住院、护理、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激发医护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通过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促进医院和医生转变观念,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缓解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公立医院改革顺利开展。调整服务价格将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同步实施,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五、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如何监管医疗机构可能出现的趋利行为?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医改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监测和监管,严格将住院患者自付费用控制在30%以内,其中:不合规费用比例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10%以内,其他公立医院控制在5%以内。一是继续落实医疗机构“八八排队”等行业监管制度,推行医疗行为“千分制”管理,强化问责机制,对药占比、每门急诊次均费用增幅、每出院者次均费用增幅、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的控制情况;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行为,通过实施临床路径、处方点评等措施促进医院和医务人员科学诊疗。

六、哪些医院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如何确保各级公立医院不出现政策性亏损?

全省范围内所有的公立医院,包括中央直属单位、企业、厂矿医院和军队、武警医院,都要积极参加属地的公立医院改革,8月底前必须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办医主体财政补偿,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比如,各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办医主体财政补偿15%、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75%、医院加强核算管理消化10%三个渠道解决。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医保可承受,医院运行不受影响。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同步实施,财政补偿能够到位。医院通过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来自身消化10%左右,医院就不会出现政策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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