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放心、满意的全方位服务,特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实行“关心关爱关注病人”优质服务。

2、实行首诊负责制,认真接待每一位病人。根据患者病情,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门诊设立各疾病专科门诊,实行专病专治。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4、加强医患沟通,做好健康教育。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监督权。

5、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标准,不乱收费。实行患者住院费用清单制。

6、医务人员拒绝接受患者及亲友赠送的“红包”、物品。对患者赠送的钱物难以拒绝的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

7、外科平诊病人3日内手术(肿瘤、疑难症患者例外),急诊病人根据病情随到随手术。

8、开通心理咨询电话,电话:8290470

9、节假日不停诊。门诊主要诊疗科室节假日照常服务、照常办理入、出院手续。

10、急救中心、120急救车24小时服务,接到急救电话及时出车、出诊,城区内免收出车费。

以上诚信服务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及群众予以监督。如发现有违反上述承诺的现象,我们将认真受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215484  8292855  821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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