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手术管理制度
为保证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地手术治疗,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诊手术主要是指病情紧迫,经医生评估后认为需要在最短时间内施行,否则就有生命危险的手术。
二、急诊收治的病情危重需要进行紧急抢救的手术。多见于创伤严重的肝脾损伤、严重的颅脑损伤、严重的开放性心胸外伤、气管异物、大血管破裂、急腹症、大出血、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等情况。
三、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可能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需立即施行的手术。
(一)急诊科医师病情评估,患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立即通知相关专业科室会诊。
(二)在专科医师到达急诊科之前由急诊科医师负责抢救患者,专科医师到达后,与急诊科医师共同救治患者。
(三)急诊科医护人员应配合专科医师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尽快完善术前准备,包括必要的辅助检查、药物过敏试验,完成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等,配血时需留取血样备查。
(四)专科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同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术前准备。麻醉医师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场做好术前访视和沟通,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五)手术医师或其第一助手应在急诊室详细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病情、手术必要性、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和授权委托书等。遇特殊原因(如患者昏迷又无家属在身边等)的应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审批。
(六)待患者病情允许转运后,急诊科护士与手术室护士办理交接手续,手术室护士在急诊科医护人员陪同下,直接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一)住院患者在急诊手术前,完成必需的辅助检查、输血前准备等工作,配血时留取血样备查。
(三)填写手术通知单,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术前准备,通知麻醉值班医师。
(四)完成知情同意告知,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和授权委托书等。
(五)遵照总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风险评估制度》等有关制度进行急诊手术管理。
(一)急诊手术应提前通知手术麻醉科进行术前准备。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麻醉科应先接受患者,尽可能缩短抢救时间,挽救患者生命。
(二)保留一个手术间为急诊手术专用间,择期手术不得占用。对于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应立即以最短的时间安排接台,由手术室护士长全权负责调配安排。
(三)非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根据情况合理安排手术间、手术麻醉人员及物品。
九、对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患者,如果上级医师不在场,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应按具体情况及时实施必要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十、对抢救患者的急诊手术,急诊科、手术麻醉科、放射介入科、导管室、各医技科室及窗口服务单位按照《急诊手术绿色通道保障措施及协调机制》要求,配合临床科室完成相关工作,保证急诊手术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定期对急诊手术管理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科室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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