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抢救及大量用血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保障紧急抢救患者及大量用血情况下,临床用血能快速安全输注,特制定此预案。
二、编制依据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艾滋病防治条例》
3.《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临床紧急用血进行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四、组织及职责
1.为做好临床紧急输血工作,确保紧急用血的顺利实施成立临床紧急及大量用血协调小组。
组长:张锋
副组长:谢淑兰
成员: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成员。
2.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
(2)医务部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
(3)其他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五、紧急用血管理预案
1.主治医师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最好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鉴定和交叉配血、病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
2. 输血科在确认库存血液不够时,立即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说明哪种血液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
3.如果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伤员,此时应制定1名医师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血科联系。每个患者的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应清楚地表明患者姓名和唯一性病案号,若无法识别患者(如患者昏迷)可在病案号的基础上加紧急入院号(如001号、002号….)避免在确认受血者身份和黏贴血标签时出错。
4.如果在短时间内发出另外一份针对同一名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应使用与第一份《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标本上相同的标本编号,以便输血科技术人员确认处理的是同一患者。
5.急性失血患者如经液体复苏后收缩压能维持在10.66kpa(80mmhg)左右可暂不输血,因为患者维持在许可的低血压状态可缓解出血,防止在伤口处形成的一个不结实的止血血栓被冲走。
6.对于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
7.特别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同型输血时,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表明血液需要求的紧急程度,并统一特定用语表达的含义:“紧急”:30min以内申请单连同血标本快速送输血科,血液输用后,经治科室应尽快到医务处审批补办相关手续。
8.输血科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如病情“火急”且不知患者血型的情况下,应在10-15min以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互配血的O型悬浮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型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表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此后应尽快鉴定供、受者血型。若临床输血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主侧相合的同型悬浮红细胞,但在未知患者RHD血型的情况下:对于有生育需要的女性或未成年女性不轻易发给RHD阳性的O型红细胞,病情“紧急”应在30分钟内完成正反定型及凝聚胺法主侧配血。
9.紧急时同型血液输注,不能输注全血,只能输注红细胞,红细胞只要求主侧配血相合,次侧配血不作要求,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其亲属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说明利弊。血浆和冷沉淀可以相容性输注。
10.若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后,能否输注与患者同型的血液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当患者原ABO血型的红细胞与新采集的患者血标本血清相合时,可以输注与患者原血型相匹配的血液(在改输原同型的血液时,需改换输液器)。若交叉配血试验由于ABO抗体所致不合时,则应继续输注O型红细胞。
11.RHD阴性患者需要输注血浆或冷沉淀时,可按照ABO同型或相容性输注,RHD血型可忽略。
12.患者为RHD阴性,没有检测到抗-D,男性患者或无生育需求的女性患者可输注RHD阳性血,但必须征得患者或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注明。若抗体产生,以后输血只能输注RHD阴性血。
13.患者为RHD阴性,体内虽未检测到抗D,但患者是有生育需求的妇女(包括未成年女性)应输RHD阴性血液,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此时须采取以下措施:①告知患者和家属病情,并说明在紧急情况下输注的利与弊,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注明给患者带来的后果和并发症:第一,不会出现溶血性输血反应。第二,该类RHD阴性红细胞缺乏,不输RHD阳性红细胞会危及生命,此时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第三,会给以后用血或妊娠带来不良后果,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溶血病等不良后果(特别是对未发育的女性)。第四,患者因本身原发病不治而非输血治疗所能挽回时,不能借口归罪于输血治疗不当,知情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临床科室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认可;医务处报批,必须征得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后才能实施。
14.紧急用血可以欠费进行,输血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血。
六、应急保障措施
1.血液供应紧张:如果市中心血站没有足够库存血液,则立即与中心血站领导进行联系,由血站领导进行协调解决,并报告科主任。遇有特殊血型的血液(如RH阴性)时,若血站没有库存,当出现RH阴性患者急需输血时,可向市中心血站申请输用同型或相容性冰冻红细胞,如血站确实无法解决时,要求血站与省血液中心或其他血站进行联系,寻找合适的血液供应临床,以保证患者治疗需要。当与其他供血单位联系仍无法解决时要与临床科室联系,进行患者直系亲属的血型检查工作,发现与患者相同血型的献血人员后,及时与市血站联系进行采血,血液采集和检验要求市血站按紧急情况处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各项检查,保证尽快供应临床。
2.发生停电时,首先与电工班进行联系,确定发生的原因和估计停电时间,若为短暂停电又急需输血患者时,则将设备连接到备用电源(CPS)进行配血试验,但不能融化血浆,如确需输用血浆,可在水浴箱内加热调节温度达到要求后进行融化(注意测试温度),以保证临床抢救治疗,血液发出无法打印报告单时,可手工填写报告单,以保证临床输血程序正常进行,待来电后再补打报告单。
3.配血离心机为配血专用离心机,出现故障后会影响交叉配血工作,当出现故障后,首先把电源关掉,5分钟后再打开电源,检查是否正常工作,如仍不正常而有急需输血者,可临时启用备用配血离心机进行配血,但要调整好离心时间和离心力。
4.当血浆恒温循环解冻箱出现故障时应启用备用血浆恒温循环解冻箱。
5.输血微机管理系统故障时,无论是软件问题,还是硬件问题,首先重新启动,再查看是否正常。若仍不正常,与计算机中心联系维修。有需要紧急输血时,则先进行手工填写输血报告单发血,待微机修好后再补打报告单。
七、预案启动与终止
1.应急响应
(1)在正常工作日,院务部接到需紧急用血抢救事件时,立即报告医务部主任及相关人员。
(2)节假日及下班后,总值班接到紧急用血事件后,立即报告医务部及代班领导。
2.接到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伤事件后,按突发事件应急用血预案执行。
3.接到紧急用血事件通知的科室,应做好输血前一切准备工作,包括血样采集、标识、送检及输血的前期准备。
4.紧急输血无患者家属签字的需报医务部备案,所有需签字的同意书随后补签。
5.应急终止,紧急抢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患者抢救成功或患者死亡,则该事件预案终止。
八、总结评估与改进
对每一次临床紧急用血事件要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医院紧急用血协调小组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
九、本预案经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由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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