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一、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与措施。
二、血透中心设置在清洁、安静的区域,配备空气消毒设施。布局合理,内设普通病人透析间(区)、隔离病人透析间(区)、治疗室、水处理室、储存室、办公室、更衣室、接诊室,各区划分明确,严格管理。
三、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及梅毒等相关病原学检查,每半年复查一次。传染病患者在隔离透析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急诊病人专机透析。
四、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操作时严格遵循无菌技术操作和手卫生制度、遵循标准防护原则。加强自身防护,穿防护衣、戴手套、戴面罩及口罩等。
五、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和质量控制制度。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加强透析液制备过程和进出透析机的透析液、透析用水等的质量监测;定期对反渗机和供水管路进行消毒和冲洗。根据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每次冲洗消毒后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余量。
六、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一次性空心纤维透析器不得重复使用。
七、加强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观察并记录患者每次透析时的临床情况,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管理及监测并及时报告。
八、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体检,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必要时注射乙型病毒性肝炎疫苗。
九、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进入血液透析室的人员必须更衣、换鞋等,注意手卫生。
十、每次透析结束后更换床单、被单,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透析机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洁,地面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时使用消毒液擦拭。
十一、开展空气、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等环境卫生学监测。
十二、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透析废水排入医院污水系统。
十三、医务人员如发生锐器伤或职业暴露时立即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局部处理并上报感染办,组织评估、预防和随访。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