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一、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定期进行科内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及院感质量的督查,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三、消毒内镜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由内镜中心自行进行清洗、消毒工作。
四、消毒供应中心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五、消毒供应中心建立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专岗负责制,人员相对固定。
六、消毒供应中心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
七、医院感染办定期对工作质量进行分析,落实持续改进。
八、消毒供应中心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九、消毒供应中心的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
十、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再处理符合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和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灭菌;
(二)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消毒;
(三)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执行WS/T367的规定。
十一、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一)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二)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四)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五)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六)建立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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