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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数: 【字体:

一、门诊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门诊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医院感染小组全面负责门诊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二、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人员包括医生和护士,小组成员宜为本区域内相对固定人员,至少有医院感染管理兼职人员一名。

三、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依据医源性感染特点和门急诊医疗工作实际,制定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计划、措施和流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四、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每月至少一次,并有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价。

五、门诊医务人员掌握并遵循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流程,特别是落实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手卫生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隔离工作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消毒灭菌工作遵循《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六、从事注射、穿刺、治疗、换药等无菌诊疗操作时,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七、门诊配备合格、充足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相关的设施和物品,包括体温计(枪)、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械及设备等。

八、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本机构的服务特性建立相应的预检分诊制度。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设置预检分诊点(处),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采取针对其传播途径的相应隔离措施。

十、儿科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分区挂号、候诊。

十一、设置醒目标识、告示、指引牌等,指引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就诊。

十二、工作人员掌握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途径的防控措施等知识,有疫情发生时,接受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

十三、接诊患者时,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如怀疑其患有传染病时,及时穿戴适宜的防护用品,并正确指导患者穿戴适宜的防护用品。疫情发生期间,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穿戴相的个人防护用品。

十四、遵循《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6)》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区域环境及物体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

十五、医疗废物遵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密闭运送,相关登记资料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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