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室、换药室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一、治疗室、换药室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
二、手卫生设施符合要求,严格手卫生指征,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治疗室、换药室选择适应的空气消毒方式;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物体表面及空气消毒,定期监测紫外线灯辐照强度;认真落实《空气消毒机使用管理规定》。
四、在从事无菌技术诊疗操作如注射、治疗、换药等时,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五、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所使用物品达到以下要求: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消毒;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一用一灭菌;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一次性使用。
六、重复使用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如弯盘、治疗碗等,遵循《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接触完整皮肤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如听诊器、监护仪导联、血压计袖带等保持清洁,被污染时及时清洁与消毒。
七、治疗车上物品摆放有序,上层放置清洁与无菌物品,下层放置使用后物品;治疗车配备手消毒剂、锐器收集盒,每天进行清洁与消毒,遇污染随时进行清洁与消毒。
八、无菌物品、无菌溶液在有效期内使用,消毒液及容器及时更换。抽出的药液和配好的静脉输注用无菌液体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启封抽出的各种溶媒不超过24小时;无菌持物钳干罐储存,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无菌棉球纱布的灭菌包装一经打开不超过24小时;小瓶装碘伏消毒剂注明开启时间,有效期7天;大瓶装消毒剂(500ml)30天,只可倾倒不直可接蘸取。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可超过24h。
九、医疗废物管理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正确分类与收集,感染性医疗废物置黄色废物袋内,锐器置于锐器盒内。
十、废弃的锐器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专用锐器盒中;重复使用的锐器,放在防刺的容器内密闭运输和处理。
十一、换药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管理,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
十二、每日消毒,根据《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选择适宜的方式进行清洁、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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