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一、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示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分开的基本要求。
二、配备足够的手卫生设施,并符合以下要求:流动水、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洗手液、干手设施。
三、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由科主任、微生物室组长、感染监控人员。
四、实验室操作中,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有血液、体液、分泌物的喷溅时穿隔离衣、戴口罩、帽子、防护眼罩、手套和靴。
五、发生职业暴露,按照《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相关的处置和监测。
六、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微量采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杜绝交叉感染;采血前后均进行手卫生。
七、已检查标本与各种器具及时清洗、消毒。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菌种保养液等进行就地高压灭菌,以免在送消毒过程中微生物扩散,污染环境。
八、凡必须保留的菌种,按照《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发放菌种。
九、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十、工作台面实验前、后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有标本液污染时立即擦拭后再消毒,地面清水擦拭。清洁用具标识清楚,分区使用,不得混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符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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