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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训教学安全应急预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数: 【字体:

为了确保实训室安全,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实训安全应急防范管理办法》,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训室安全,促进实训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训而引发的突发性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实训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

二、组织领导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实训安全工作,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实训室管理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预警机制

1.学生进行实训之前,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讲解有关实训安全的注意事项(如禁止学生吸烟),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2.实训教师和管理人员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出违规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实训结束离开实训室前,必须切断电器总电源。实训管理人员准备各类实训器材时,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

3.实训室发生漏水、浸水,应第一时间关闭水阀,发生水灾或水管爆裂喷水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转移仪器防止被水淋湿,组织人员进行积水清除,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及后勤部现场处置。如果仪器设备内部已经淋湿,应报请维修人员维护设备。仪器设备、电源插座等要放在离水源较远的位置,防止因潮湿使仪器金属部分生锈、插座漏电和仪器带电。

4.实训室要留有安全通道,通道钥匙标示清楚、定点放置,实训室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学生疏散。

5.实训室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器材。

6.当发生安全事故后,管理人员和实训教师要立即向实训中心及学院领导报告,并按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四、实训中心安全应急疏散程序  

火灾发生后,实训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立即赶到火情发生现场,协助组织人员按顺序疏散。①疏散顺序:着火层人员—着火层楼上人员—着火层楼下人员。②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指示的方向进行疏散。若安全指示灯方向和火灾方向相同,则向相反方向疏散。③办公室职工均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在发生火灾,每位教职工正确佩戴呼吸器,正确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五、紧急电话

1.后勤部维修电话: 8293330   8212934

2.119(火警) 110 (报警)120 (急救)

六、其它

1.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事故情况说明并上报学院。

2.本预案由实训中心组织落实,实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对事故发生后缓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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