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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重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6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禽流感防治管理办法》、《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管理办法》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我院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指导和规范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产安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同时适用于甲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决定纳入重点管理的传染病。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应急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成立医院防治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院长

成  员:医务部、护理部、感染办、公共卫生科、感染科、急救中心、门诊部的负责人和疫情管理人员。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医院重点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并保证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医院的贯彻实施;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医院传染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项制度、规范、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院的疫情上报及解决疫情上报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院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管促各项预防、诊治、报告及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实。

(二)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主管院长

副组长:医务部主任

成  员:急救中心、公共卫生科、感染科、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呼吸科、影像中心及突发情况涉及到的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全院重点传染病的诊断、治疗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参与和组织疫情处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三)疫情控制组

组长: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成员:公共卫生科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对医院重点部门的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剂每月监测一次,压力蒸汽灭菌器除日常监测外,每周做一次生物监测,确保灭菌效果;对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传染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常用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等内容的培训。

(四)病员转运组

组长:急救中心负责人

成员: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组成(根据疫情需要,必要时可协调增加其他专业)。

职责:负责对需要转院患者的安全转运工作。

(五)健康宣教组

组长:宣传科负责人

成员:由宣传科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健康宣教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防控知识。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主管院长

成员:设备科、药剂科、后勤部、车辆科、膳食科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重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所需设备、车辆、防护用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及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物资供应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七)信息报告组

组长: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成员:由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重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上报,以及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

二、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各相关科室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的方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我院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及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做好疾病控制日常管理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止、减少各种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二)监测

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协助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运送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按照传染病的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并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报告信息。报告的疫情信息,及时、客观、真实,不得缓报、谎报、瞒报、漏报。

(三)报告

1.责任报告人:全体医务人员。

2.报告程序和时限:首诊医师发现重点传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立即向我院公共卫生科报告,并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医务部在接到疫情报告后,组织医疗救治专家进行诊断,经初步诊断属重大、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按规定时限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健委报告,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特征、事件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事件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安排。

4.传染病疫情报告电话:8553146,8553145

(四)预警

根据季节变化和疾病监测情况,对可能发生传染病进行预测和预警。

1.预警的支持: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构架下,依托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网络,完成医院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2.预警的发布和解除:传染病预警由上级有关部门发布和解除。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组织专业人员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工作。明确传染病疫情性质,提出防控措施,确定疫情点。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疫源地消毒和个人防护,预防交叉感染。

(二)组织医疗救治,减少疫情损失

加强对医疗救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好患者、疑似患者和病原携带者的隔离与治疗,做好患者抢救和转运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发热门诊、隔离观察病房的空气、物表及医疗器械要严格按照我院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2.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熟悉洗手指证,熟练洗手技能,必须做到一人一诊一洗手,严禁以戴手套代替洗手。

3.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二级防护:适用于留观室、隔离区的医务人员。

三级防护:适用于为患者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医护人员。

4.运送患者的交通工具必须做好终末消毒。

(四)健康宣教

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在医院门诊大厅制作宣传栏、摆放宣传资料,向医务人员和社会群众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医务人员及社会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规范情况报告,保证信息通畅。

全面收集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及时报告疫情处置情况,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六)应急结束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未例入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上级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四、后期处理

(一)评估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改进建议等进行评估。并上报主管部门。

(二)奖惩

对在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保障措施

按照要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和疫情信息网络,承担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警处置、疫情信息报告、处置、分析和传递工作。

保证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队伍人员的稳定,配备必需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利用标语、专栏、电子屏幕、各种宣传工具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充分发挥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中的作用。

(二)培训

建立培训制度,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和讲座,掌握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技术和标准,提高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演练

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演练,提高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组织指挥、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应对能力。

七、附则

本预案由公共卫生科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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