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制定临床诊疗小组管理办法
为规范医疗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对住院患者诊疗管理与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我院制定《临床诊疗小组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了诊疗小组成立的原则和考核程序。临床诊疗工作在科主任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科室根据床位、工作量、医师的资质层次划分临床诊疗小组。科主任不带诊疗组,全面掌握科室动态,对全科各诊疗组及医疗活动负责,通过对各诊疗小组的领导和管理完成科室的各项临床工作。科主任组织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对各个诊疗小组的工作进行考核,结果与该组的绩效考核挂钩,并做好相关记录。
《办法》明确规定诊疗小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诊疗小组由组长及各级医师组员(主治医师和住院医生)阶梯式组成,能够满足三级医师查房,如科室特殊原因,至少由两人组成。 诊疗小组的组长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不具体管床,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诊疗组的日常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医疗组组员、下级医师为管床医师,在科主任领导和医疗组长的安排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各诊疗组内的组员、下级医师必须服从诊疗组长的安排。各诊疗组名单由科室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医务部审核确定后,在医院内公示、备案。(师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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