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授予26名执业医师一般处方权
4月30日,医务部召集我院26名执业医师进行了培训、考核,授予了一般处方权。
处方权是医师开具处方,决定使用药物治疗疾病的资格。医务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由获得执业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审核确定了授予处方权医师的名单。
执业医师提交申请书、毕业证、身份证之后,医务部对其进行了处方管理办法知识培训,讲解了包括处方前记、正文、后记,处方书写规则,处方点评等内容。使申请者熟悉了处方、病历医嘱单相关知识。同时讲解了合理用药尤其是抗生素分线、分级管理规范,作用机制、合理使用、联合使用原则,预防用药注意事项,典型不良反应和药学监护等内容。对执业医师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接受培训的执业医师签字留印,分发药剂科复核备查,同时通知计算机中心开通一般处方权权限,告知所在科室开展相应工作。(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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