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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张掖市人民医院窗口服务管理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0-24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推进医院窗口优质服务建设,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温馨的医疗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要求全院职工自觉遵守、认真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各科室(部),各个服务窗口。

    二、具体规定

1、按时上下班,佩戴胸牌,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2、接待病人时使用文明规范的服务用语,语言恰当,言简意赅。

3、举止文明,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服务,有问必答。

4、尊重患者,一视同仁,称呼得当,对患者提出的问题,不推诿、不搪塞,杜绝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5、做到“八个不”,“六个多” 即:不礼貌的话不说;不耐烦的话不说;傲慢的话不说;责难的话不说;讽刺的话不说;刁难的事不做;泄气的话不说;庸俗的话不说。多一声问候;多一句解释;多一点同情;多一份关爱;多一些笑容;多一声祝福。

6、坚守岗位,保持良好状态,杜绝工作时间接打手机或闲谈说笑,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邀请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7、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与患者争吵。停止工作时提前告知,推迟下班时服务好最后一位患者。

8、做到业务精、效率高,准确无误。

9、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查对制度、报告的分级审核及签字制度。报告、单据等字迹端正,印章(签名)清晰。

10、开设急诊绿色通道,合理调整窗口排队等候顺序,确保急诊病人抢救快捷有效。对急诊患者实行:“三先一后”服务,即:“先就诊,先抢救,先入院,后办手续。”

11、导医实行流动服务,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主动维持门诊秩序、扶助老弱孕残患者,经常巡视大厅,引导患者就诊,对急诊病人、伤残人士、军人等凭有效证件,提供优先诊疗服务。 遇急诊患者,立即护送就医。

12、药剂、收费人员做到技能熟练,热情可亲,不拒收,唱收唱付,主动提醒患者保存好重要收据,及时解答疑问。

13、电梯服务人员礼貌迎送乘客,清晰报站,提醒患者注意安全。提倡“急用先乘”的规则,高峰期主动让位患者。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依照《张掖市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办法》、《张掖市人民医院人事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窗口服务用语参照《张掖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语言行为规范》。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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