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部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工作。
二、教育职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做好“三防”“两保证”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医院及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协助公安机关对医院发生的破坏、盗窃事故进行调查和侦破。
五、负责治安保卫部的各项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检查各科室、各部门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和清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定期检查消防设备。
七、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源、菌种,病毒等危险物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落实措施。
八、维护好病区及门急诊的工作秩序,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必要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共同解决。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一、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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