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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膳食科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4 点击数: 【字体:

一、坚持“为临床一线服务”的理念,按章办事、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二、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迟下班的职工提供热食。

三、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程序,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四、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签字)。

五、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性后再恢复食堂工作,未经健康检查证明的人员,不得调入食堂工作。

六、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害虫及其孳生条件,地面和墙壁应用便于冲洗的材料制成,应当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垃圾)的设备。

七、食堂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

八、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九、定期组织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

十、认真完成医院的其他任务。

十一、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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