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查房制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数: 【字体:

为随时了解、掌握患者病情变化,解决医疗问题,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师的基础理论和诊疗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

    三级查房制度是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院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院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明确各级医师的岗位职责。

4.医院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h内查房。

5.医院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具体细则

1.三级医师查房其级别应包括但不限于:初级职称医师、中级职称医师、高级职称医师。

2.查房时间

    除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查房周期外,对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根据病情随时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检查患者。

3.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必须参加。查房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

4.上级医师查房前,住院医师须认真准备,并把所需各种资料备齐。查房时,住院医师简要报告病历、目前病情,随时回答上级医师的提问,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和决定,要详细记录在当日的病程记录中。

5.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

    对新入院的患者,72 h内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要进行查房,确定疑难、危重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介绍国内外的新进展、新观点、新疗法;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下级医师和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医疗、教学指导工作。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或有教学意义,或有医学鉴定等情况的患者,要组织全科查房讨论。如果全科讨论仍不能明确诊治,或有重要教学意义的病历应提请医院管理部门组织全院讨论或组织院外会诊。典型病例及少见病例可作示教性查房。

6.主治医师查房

对新入院的一般患者查房必须在48 h内完成,危重患者入院后立即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出查房意见。对住院后的患者,主治医师第二次查房间隔不得超过3天。查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对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等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

    (2)检查病历并纠正错误记录。

    (3)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4)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5)确定患者的诊断及治疗原则。

    (6)决定患者会诊、出院、转院等事宜。

    (7)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请示。

    (8)介绍诊疗新进展。

7.住院医师查房

    (1)每日查房两次,及时准确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对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须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申请各项化验和检查,分析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

    (2)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了解患者的心理及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3)为上级医师查房准备好有关资料,准确汇报病历,提出诊疗方案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汇报上级医师指示的执行情况。

8.三级医师节假日查房

  (1)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应按住院医师查房要求进行查房。

    (2)主治医师应按主治医师查房要求进行查房。

  (3)科主任、上级医师应保持信息通畅,随叫随到,以保证患者节假日医疗安全。

9.医院应指定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院科两级定期考核三级查房记录。

10.查房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

11.严格执行三级医师管理。科室三级医师人员不完备时,上级医师可以替代负责下级医师工作,下级医师不可以替代负责上级医师工作。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