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制度
实施适宜的医疗保护措施,是精神疾病治疗过程中的必要方法之一。在采取医疗保护措施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为合理使用医疗保护措施,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保护措施的应用原则:
(一)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外跑、毁物等危险性;
(二)患者不配合治疗,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地治疗;
(三)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
二、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的意外情况有:擦伤、挫伤、勒伤、血液循环不良、关节僵硬、压疮、臂丛神经麻痹及在隔离措施中自伤等其它意外。
三、医疗保护措施有可能导致意外发生,以这一情况应遵循知情告知的原则。在入院时和执行医疗保护措施前应向患者监护人说明,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四、在实施医疗保护措施时,值班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加强巡视和防护,确保无意外发生。
五、医疗保护措施的实施过程及有无意外发生,应在医疗和护理记录中记载。
六、医疗保护措施有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书应保存在病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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