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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设备科放射防护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数: 【字体:

一、放射防护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相关制度,保障射线装置使用过程中的放射防护安全。

二、放射防护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工作内容:

(一)对本院射线装置配备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巡查,及时有效的排除安全隐患。

(二)对使用的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及时建立台账,并按期巡查,对过期和存在故障的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三)按照国家的放射防护法规,积极配合第三方检测公司每年对我院射线装置的性能和相对应的机房防护效果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同时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向设备科科长汇报,做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医院放射防护的安全。

(四)积极配合上级主管单位对我院放射防护安全的检查工作,整理并提供相关的检查资料。对检查工作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报设备科科长,并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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