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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住院收费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数: 【字体:

一、住院结算处工作人员接待患者及患者家属态度要和蔼、耐心、细心。

二、入院病人登记录入时,须反复核对患者基本信息、入院科室、是否医保等,通过患者的身份证号在大数据库核对是否精准扶贫户、低保户、独子女户、五保户及残疾人等政策信息,并提前告知患者及家属相关政策信息。患者入院信息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核查,防止录入错误,简洁高效清晰的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尽量减少患者入院办证时间。       

三、根据病情合理收取住院预交金,收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具收据。

四、工作人员严禁公款私借,私用。 

五、工作人员现金收入必须日清日结,账款及报表有错应及时复核,当日现金由值班人员与银行收款专员当面点清,签字封箱。

六、 发票及医保凭证,均于当日转交会计做账,不得擅自交由他人,杜绝丢失。

七、住院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借阅,复印,修改医嘱病历及病人信息。

八、院职工担保病人医药费,须由担保人亲自填写符合我院规定格式的保条,以免造成纠纷。

九、结算发票时,须认真核对发票各项费用,金额及医保报销金额,公疗结算比例避免错收金额发生。

十、收费员须妥善保管发票及发票存根,领用和用完的发票要与票据管理员做好交接。丢失发票必须自费登报公示。

十一、各种记账坚持先记账后盖章,严禁不记账盖章事件发生。

十二、严禁私自开具和改写不符合事实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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