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舆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舆情范畴
本制度所称的舆情是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介传达或转播的,
可能引发对医院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社会不稳定事件的舆情。各科室(部)务必高度重视,
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应对等工作。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坚持“超前谋划、及时发现、准确研判、快速反应、稳妥处置、有力引导”的原则。
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传播媒介,进行舆论监测,并妥善进行引导和舆情事件突发应对。
包括对医院负面影响问题进行舆情引导,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应对,收集整理有助
于医院工作发展改进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组织领导
舆情工作在医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宣传部门负责舆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汇总,
指导职能部门舆情应对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各科室(部)进行舆情监控、上报;各科室
(部)要全面负责自身业务范围的舆情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条 收集监控
各科室(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对相关舆情的收集、监控;院务部要对电子报刊、
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论坛、贴吧等形态媒体全天候监测,及时汇总并形
成报告,重大舆情随时报送院领导。
第五条 应对处理
各科室(部)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应对处置相关舆情信息,并
按时将处理结果形成报告。遇有重大舆情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有
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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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报告,必要时按有关程序向上级汇报。院务部会同相关科室(部)召开舆情研判
会,对舆情线索进行分析、判断、评估,拟定应对方案,经院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工作纪律
各科室(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舆情工作,特别是对
重大、紧急舆情信息的收集、监控、上报、处置等工作,要做到快速反应、准确及时、
措施得力,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发生。对反应不及时、应对不力的科室及个
人,应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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