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请休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严明出勤纪律,促进医院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内部管
理水平,现就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中层干部请休假制度重新修订如下。
一、请休假范围
院中层干部包括科、室、部、中心的正、副主任、各支部书记、护士长。以上人员
因公、因私离张外出,或公休和因公、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医
院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二、请休假程序
(一)登记备案制度
1.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上者需向分管部门、分管院领导口头请假。
2.院中层干部请休假一天以上者需提前办理书面请休假手续,填写《河西学院附属
张掖人民医院中层干部请假申请表》,按程序报批。
3.科主任、护士长请假时须安排好工作并指定一名科室岗位代理人,其外出期间,
由科室岗位代理人承担科室全面管理和安全管理责任。
(二)审批权限
1.副主任、护士长请、休假,需科室主任签注意见,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主
管院领导同意。
2.科室主任请、休假,需报行政职能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院长同意。
3.工作日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外出离张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主持工作的科
室副主任需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并向院长报告后方可离张;科室副主任需经主管院领导
同意,必要时向院长报告后方可离张。
4.中层干部出国(境)者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须填写《中层干部
因公因私出境出国登记表》向党群部备案后履行请假手续。
5.因培训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外出,须向党群部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复印件,并
履行请假手续。
6.各类中层干部会议请假制度。凡周二晨会、行政大查房及医院行政职能部门举办
的要求中层干部参加的各类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会议主办部门请假,
且派人参会,传达会议精神。
三、请休假类型
党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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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丧假、放射假、病假、事假等休假时间按
人力资源部职工请休假相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一)中层干部要严格遵守医院请销假制度。准假后要妥善安排好本科室部门或分
管工作后方可离岗。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岗外出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
外出。
(二)中层干部离岗外出期间,必须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行程有变,要及时
报告。返回后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党群部销假。因故需延长假期的,要在规定假期未满
前按审批权限提出申请。
(三)对违反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外出的中层干部,予以通报批评;
造成工作延误,产生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从重追究责任。
(四)每月 5 日前,党群部要及时向医院纪委、人力资源部反馈上月中层干部外出
信息。
(五)医院各科室(部)要参照上述要求,进一步规范本科室(部门)干部职工外
出请销假各项规定。
五、考核制度
(一)每月按照中层干部个人岗位职责标准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年终考核、当月
绩效挂钩。
(二)执行本制度,凡出现下列之一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中层干部未请假无故不参加晨会、行政查房及各类会议,累计两次,纪委进行约
谈,记个人年终考核备案。情形严重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党纪行政处罚。
2.中层干部外出无故不开手机,联系不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给予
约谈及相关行政处罚。
3.凡被约谈的中层干部及所在科室均不得参加本年度各级各类评先选优。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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