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规范医院新闻的发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知
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监督,更好地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为我院
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医院新闻发言人应由熟悉医院工作情况,掌握新闻宣传政策、卫生法律法规及一定
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表达、沟通能力的院级领导或科主任担任,代
表组织发布新闻信息或澄清事实真相。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工作。代表医院向新闻媒体,并
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院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
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医院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医院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
舆论环境。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医院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二)医院发展形势。
(三)涉及医院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等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医院各部门工作中涉及社会的重要事项。
(五)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六)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三)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医院有关工作会议。
(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媒体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五、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党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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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医院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医院有关会议决议或党委书记、院长批
示进行。
(二)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事件的新
闻发布,需由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进行。
(三)新闻发布会,应予事前将发布的内容与形式报院办公会议或上级有关部门审
批,获准后方可举行。
六、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
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
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三)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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