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
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
称“两个责任”),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的意见》《中共河西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
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坚持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贯
彻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精神、新部署的重
要举措,是确保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不折不
扣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快实现医院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条 医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认真抓好
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医院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积极协
助医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用好“四种形态”,做好监督执
纪问责工作。
第二章 党委主体责任
第四条 医院党委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要按照党章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
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起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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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结合业务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
廉政风险防控。
第五条 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学校有关部署要求,每年专题研
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
全面领导责任。结合医院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
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
务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以党委书记为组
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职能科室各负其责、齐抓
共管、充分履职,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主体责任分解、落实
到党组织(科室、部),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
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
管理、执行组织纪律。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强化班子带头、干部带头、职
能部门带头,切实完善落实院领导值周制度和联系科室制度,切实落实职能部门强化服
务、深入基层、严格自律等要求。
(五)选好用好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深化干部人事
制度改革,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河西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
《河西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监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发现有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六)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完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畅通职工诉求渠
道,查纠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贯彻落实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发挥外部监督、内
部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切实减轻群众看病难、看
病贵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七)领导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医院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
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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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
强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纪委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八)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积极构建监督有力的权
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
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落实党务、院务公开制度,落实集体领导和
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
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九)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廉政
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党章、宪法等党纪国法学习宣传力
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新闻宣传工
作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
课”的重要内容。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第六条 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及时召集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
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
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对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提出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向上级党委
和纪委报告工作。
(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直接
管辖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委、
纪委和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
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干部廉洁
从政、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通报考核
结果,落实奖惩措施,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
定,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加强对亲属、
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第七条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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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分管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
入到分管业务中,按照党委部署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指导分管科室制
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做到业务、行风
两手抓两手硬。
(三)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检查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
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严格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
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依据“业务工作谁主管,党风廉政建设谁负责”
的原则,对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管责任,是院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组
成部分。
(一)认真落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治理工作等相关要求,制定具
体方案,拿出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做好管理业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把党风廉政
建设的要求融入到业务管理与工作环节中,做好经常性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严格执行相关规则制度和流程规范,并根据实际不断完善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明确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四)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
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按要求做好科务公开等工作,主动接受大家的监督。
第三章 纪委监督责任
第九条 医院纪委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院纪委书记是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
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医院实际,向院
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上级纪委和院党委统一
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协助院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各科室,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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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查处
违反党纪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深化作风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和校党委十一条规
定精神以及我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完善反对“四风”监督检查
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撼作用。
(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
调查处理各类信访举报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
益的行为,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医疗卫生行业风气持续好转。
(四)落实“两为主”要求。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
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五)强化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监督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层管
理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强化
“三重一大”及相关事项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干部任用、人员选留、职称评定、医疗行
为、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财务管理、基建工程、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进行监
督,加强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对医院各项制度、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部门
及党员干部中发现的不良苗头性倾向要及时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
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做到“以
案说纪”、“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医
务人员廉洁行医中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
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七)推进制度创新。以好用、管用为关键,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
相关法规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
笼子,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八)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
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
倡廉“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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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条 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落实报告制度。医院党委每年向上级组织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医院
纪委每年向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各支部、科室(部)每
年向医院党委、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二)开展述责评议。医院党委、纪委和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和责任制考
核,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三)坚持列席会议制度。落实纪委负责人列席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制度,以及
研究决定医院重大事项的其他会议,纪委其他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列席有关会议。
全面了解党委、行政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为增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力度创造条件。
(四)实行廉政谈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责任人与责任对象每年廉政谈
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
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发现问题较多、
群众反映较多支部、科室(部),由医院纪委负责同志约谈相关党员干部,解决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
(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医院党委书记与支
部、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执行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追究
责任。
(六)强化检查考核。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支部班子及成员、各科室
(部)负责人把职责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写入年度总结,
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一并述职、一并接受评议,把干部履职履责情况作为业绩评定、年
度考核、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和倒查追究机制。
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规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倒查追究相关负
责人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医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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