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以国家卫计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
务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为指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
《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
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
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的,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
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全面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构建
和谐医患关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全院各级各类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招聘和退休返聘
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务人
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一)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德 钱 军
副组长:康 东 王 霞 王凯宏 高鹏程 马维军
成 员:王福正 殷培琴 张 锋 闫 莉 胡海波
薛 芳 曹铁军 郑春涛 王爱英 王宝平
卞正锋 王德平 张旭晖 李 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德医风办,负责医德档案考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考评内容
(一)医德考评基本要求(基础分 80 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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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5 分);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5 分)。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 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5 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
疗秘密(3 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
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 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 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5 分);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
顶、推、拖”现象(3 分);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
谐医患关系(2 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 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
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3 分);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 分);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
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
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3 分);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
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3 分);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3 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 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5 分);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5 分);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5 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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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
农、援外、对口支援等医疗活动(5 分);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 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 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
业技术水平(5 分);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5 分)。
(二)医德考评加分项目及分值: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救灾工作或舍已救人受到赞扬的加 5 分。
2.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 5 分;获省级表彰的加 10
分;被评为国家级先进者加 15 分。
3.积极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对口支援及其他各种卫生公益服务工作加 10 分。
4.收到患者及家属表扬信、锦旗,以医德医风办登记为准。1 封信加 1 分,1 面锦
旗加 1 分,高加 10 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 1 分。
5.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国家级加 15 分,省级加 10 分,市级加 5 分。
6.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或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获行政部门
表彰的,国家级加 15 分,省级加 10 分,市级加 5 分。
7.开展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 10 分,填补省级空白的加 15 分。
8.发表论文省级加 5 分,国家级加 10 分。
9.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全部及时上缴
有关部门的,以医德医风办登记为准,一次加 1 分,高 15 分。
10.年度先进工作者加 10 分;优秀志愿者加 10 分;优秀住院总加 10 分。
11.对见义勇为或拾金不昧受等好人好事加 5 分。
1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避免重大损失的加 10 分。
13.在其他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单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的。
(三)医德考评扣分项目及分值: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与患者发生争吵、或有冷、硬、顶、碰现象,属首次且教育
认识态度好的扣 5 分,两次以上(含)的扣 10 分。
2.无故迟到、早退扣 1 分;旷工一天扣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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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擅自离岗、串岗,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扣 1 分。
4.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召开的会议或学习,每次扣 2 分。
5.上班仪表着装不整、不佩戴胸牌上岗、语言不文明的一次扣 1 分。
6.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5 分。
7.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 10 分。
8.违反医院规定私自外出会诊、外出行医扣 10 分。
9.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扣 10 分。
10.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影响较坏,工作受到影响的扣 10 分。
11.学术不上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10 分。
(四)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当年医德考评结果直接
认定为较差: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 引发投诉属实且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私收、乱收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
体曝光的。
3.私设“小金库”的。
4.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5.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6.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7.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8.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9.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10.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
11.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12.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5.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
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财物、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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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违反《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
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
考察、旅游等活动的。
17.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
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8.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19.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
定报告的。
20.其他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
21.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情形的。
四、考评方法与步骤
(一)考评周期
医德医风考评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二)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考评坚持定性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客观考评方法。
(三)实行院科两级考核
医院主要负责对全院各科室正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工作)、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
的考核工作,并督促和指导科室负责人做好本科室其他人员的考核工作。各科室主任负
责对副主任及本科室全体人员的考核工作。各科室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护士的考核工作,
护理部负责对各科护士长的考核工作。
医德医风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 80 分,满分为 100 分,如有加分或扣
分,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加分多累计 20 分。
(四)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个人自评:被考评的医务人员对照考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工作表现,实
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填写《医德医风考评表》。
2.科室初评:科室成立考评小组,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
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风行为进行评价,结果汇总报医德医风办。
3.医院总评:由医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个人自评、科室初评的
结果,以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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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为主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为医德医风考评结论,填写综合评
语,并在全院进行公示。
五、考评结果及应用
(一)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按下列条
件确定:
优秀:考评得分在 90 分以上;
良好:考评得分在 80-89 分;
一般:考评得分在 70-79 分;
较差:考评得分在 69 分以下。
(二)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
数的 10%,多不超过 15%。
(三)医德考评结果在本院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
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1.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医
德医风考评等次应为良好以上。
2.医德医风考评等次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年度考核不能为优良。
3.医德医风考评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当年
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被考核人员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院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院考核
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对医务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
意见书面通知医务人员本人。
六、考评组织和监督管理
1.科室成立医德医风考评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
考评工作,并向医院医德医风办上报考评结果。
2.院医德医风办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协调与实施,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3.各职能科室根据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病历、处方、用药和管理的日常检查和
问卷调查、患者反映、举报投诉、表扬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为年终医德医风考评提
供准确、真实依据。凡科室不按照本办法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考评,或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对该科室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不履行考评职责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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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3)在考评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4)经医德医风考评小组监督检查,考评程序和考评结果评定存在问题,责令整
改后,经检查仍不合格的。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
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不断完善医务
人员的考核、激励、奖惩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形成医务人员自觉践行、考评完善、社
会监督的良性机制,促进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序发展。
本实施办法由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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