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结合

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公务接待的范围为国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兄弟医院到我院(含各单位、部门,

下同)视察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合作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等。要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禁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同城宴请。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和超标准接待。 

(一)住宿。接待对象确需安排住宿的,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差旅、

会议管理的规定,在符合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定点酒店(宾馆)安排。 

(二)用餐。各类公务用餐原则上在职工餐厅安排接待,确需在院外安排接待的,

须遵循务实节俭的原则,严禁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高级)餐饮场所;严格控制陪餐人

数,接待人数在 10 人(含)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陪餐人数

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全院在职人员在工作日和公务接待期间,中午严禁饮酒。 凡违反者视情节给

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扣发本人当月岗位津贴。 

三、严格规范接待流程 

(一)来访接待实行公函制度, 来访人员须提供派出公函方可接待;无派出公函的,

须提供邀请函、会议通知、电子邮件、电话记录、情况说明等公务活动证明材料,否则

不予接待。 

(二)公务活动接待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接待单位根据派

出单位公函或接待单位邀请函编制接待方案,如需用餐,须填写《派餐单》经分管领导

批准后方可实施。 

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事前审批的,应通过有效方式报告并征得同意后,再安排实施,

 

事后按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148 

 

(三)公务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

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场所、费用等,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作为财务

报销的凭证之一。 

四、严格落实经费管理和接待费报销制度 

公务接待费用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严禁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

议、培训等费用。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制度,必须从严审核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公

务活动结束后,凭“派出单位公函、票据、消费清单、《公务接待审批单》”办理报销手

续,填报信息手续不全或单据之间不相符的,不予报销。公务接待就餐费用原则上实行

转账结算(或公务卡结算) 。 

加强和改进公务活动管理,是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也是从严

从紧抓作风的具体行动。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强化刚性约束,按照本办法要求,不折

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财务部要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对公务活动经费使用

情况的审核监控,对未经审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签单、超范围开支等不予报账。纪委

要加强对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接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