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为总结一年来各科室的工作和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以及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实绩,特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医院所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情况。
三、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
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比例执行。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包括:个人总结、民主测评、政治思想表现、考核技术操作
抽查、综合评价等,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的组织管理:医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经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人力资源部汇总上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