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用量监测及处方超常预警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控制药品费用的异常增长,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超常处方标准
(一)无适应证用药;
(二)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三)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四)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二、评价办法
(一)每月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使用金额或使用数量的前十名的药品和科室)。
(二)每月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组组织临床药师对处方、住院病历进行评价分析。统计和评价分析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对个别病例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严重问题须及时反馈至有关科室主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三)对使用金额与使用数量超常增长的前十名的药品及其他不合理用药情况,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组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不合理应用的评价结果在医院《质量管理》期刊中公示,同时要求相关医师和科室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四)不合理用药的评价结果与医师和科室的绩效考核挂钩,并对相关医师进行警示谈话;对不合理用药比例(抽查病历中该医师用药不合理病历数与抽查病历数之比)排在前10名的,要进行医院内部通报;对用药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医务人员,予以暂停1个月处方权、限制处方权的处理,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予以缓评、低聘。有关医师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进行复议时须抽取该医师近三个月的全部病历进行检查。
(五)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组对使用金额排名前十名的药品中连续三个月出现超常增长的药品供应商予以警示。对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经核实后立即停用该药品,库存药品一律退货。对违规行为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六)制定门诊各诊区和各科室住院药占比,对超药占比的科室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三、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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