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国卫药政发〔2015〕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75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充分体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的实施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医院积极推进,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成立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组 长:钱 军
副组长:马维军
组 员:张 锋 王鸿斐 张旭辉 李 璘
王爱英 王德平 田拂晓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及国家、省、市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建立管理制度。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及院内销售等的操作程序。本院所使用的药品,应统一通过甘肃省集中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对现有药品的品种、用量和剂型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调整。
(五)开展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用药。
(六)落实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建立与基本药物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将基本药物的使用纳入科室及个人绩效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院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明确各科室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公示告知制度,并设立公示栏,公开基本药物价格,接受患者和群众监督,对在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违反政策规定的医务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合理用药管理。医院药学部门会同医务部、医保办等管理部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8版》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基本药物处方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处方点评小组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和病房(区)用药医嘱进行点评。要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同时对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整改落实。
(五)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药学部门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六)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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