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隔离管理制度
血液病病房、化疗患者、新生儿、烧伤患者、HIV感染者等免疫力低下患者,因极易造成各种感染而危及生命,为规范此类患者的管理,防范感染,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隔离制度,科室负责人监督落实。
二、凡血液病患者、化疗患者、新生儿、烧伤患者、HIV感染患者,经主管医生对患者的免疫情况进行评估,若免疫力低下,可采取综合性保护性隔离措施。
三、病区环境要求:
(一)免疫力低下患者单间隔离。
(二)床边悬挂接触隔离标识。
(三)隔离病房应有空气净化设备,定期进行空气净化消毒。
(四)病房内禁止摆放干花和植物。
(五)病房内地面及物表均采取湿式清洁。清洁工具专用。环境物表每日使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清洁消毒。
(六)床单、被套、枕套、病员服等每周更换2次,遇污染时立即更换。
四、医务人员要求:
(一)病区有条件的,对保护性隔离患者固定专人护理,按照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不同的标准预防措施。
(二)患呼吸道感染的医务人员严禁进入隔离病房。
(三)医护人员接触患者前后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手卫生。
五、患者及陪员要求:
(一)缩短患者在保护性病房外的逗留时间。
(二)患者离开保护性病房时,病情允许给患者提供医用防护口罩。
(三)其他工作人员及病人家属有呼吸道症状时避免进入病房。接触患者前,戴口罩、帽子,穿隔离衣。
(四)生活用品专人使用。
(五)限制探视。探视者需进行手卫生,戴口罩、帽子,必要时穿隔离衣。
(六)做好陪护人员的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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