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培训工作以来的实践,特制订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希全院相关科室、部门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临床住院医师素质,根据国家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制定本办法。以下“住院医师”均指在我院进行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第二条 目标是: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优秀的临床住院医师,引入竞争和分流机制,促使住院医师由“学校人”向“医院人”的身份转变。
第二章 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三条 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毕业后教育领导小组为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审核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方案,决定相关决议,督促检查各学科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
第四条 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为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执行机构,在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毕业后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工作;组织形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住院医师招收工作;负责各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借理工作;协调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组织对各学科临床住院医师培训的质量评估;负责管理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所有档案;颁发住院医师合格证书;组织和培训住院医师师资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职责
1.根据甘肃省卫计委考核结果,确定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医学检查科、放射科、超生医学科、放疗科、口腔全科20个专业学科基地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2.各专业培训基地由专业主任负责住培工作,配一名住培秘书,主任及秘书均由医院毕业后教育委员会考核后任命,与各亚专业轮转科室主任及住培医师管理人员均需认真学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证标准》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并按要求做好规范化培训工作。
3.各专业轮转科室由符合规培师资要求的指导老师负责具体带教。有关科室的医师填写住培师资申请表,并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证标准》中的指导老师条件进行遴选淘汰,结果上报医院规培办审核备案。
4.基地主任、住培秘书在接到规培办安排的住培医师轮转表后,整理出本专业的住培医师轮转表,根据住培医师及轮转科室的建议提出调整意见后报规培办汇总。
5.组织科室开展教学查房,安排指导老师进行临床理论讲课,督促其做好教案和课件。
6.按《规培专科基地档案目录》要求做好档案留存工作。
第六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室职责
1.全院各科室由科室教学主任负责本科室内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由科室内规培教学秘书协调配合科主任工作,为轮转到本科室内的住培医师安排带教医师。
2.组织教学活动,安排教学查房和小讲课。
3.对住培医师进行日常考核和出科考核。
4.将带教老师安排、教学活动安排、小讲课教案、住培医师考勤和考核成绩等资料报专业基地住培秘书。
第七条 各专业基地、轮转科室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小组,由各专业基地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及轮转科室主任、教学秘书和带教师资组成。
1.每个学科由专业基地主任负责,组成各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小组,配备教学秘书,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2.各学科规范化培训小组职责:
(1)负责人应当有效协调本学科所辖三级学科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2)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跟本学科住院医师及带教老师见面的例会,解决实际问题,例会有记录,以便接受随机抽查和年终检查;
(3)组织制定本学科及所覆盖的三级学科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4)落实本学科住院医师的临床轮转安排以及具体指导人员名单;
(5)负责组织本学科的新入住院医师的入科教育;
(6)负责组织所辖各科室的轮转考核;
(7)负责收集本学科所有住院医师的轮转考核成绩,并对带教老师的工作量和住院医师的工作量进行汇总,逐月上报医院规培办公室(每月3日前上报,遇假期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
(8)接受医院规培办公室及省卫生计委组织的随机抽查考核,其结果直接同该专业基地负责人个人的年终考评挂钩。
第八条 各专业基地主任职责
1.指导本学科住院医师培养方案、规划的制定;
2.指导并监督本学科带教老师的带教工作;
3.确定并上报本学科具体的带教老师名单,原则上带教老师定为主治医师或低年资副高职称人员,并做好治疗组内人员的搭配。
第九条 各专业基地教学秘书职责
1.每月一次召集本学科的住院医师带教老师和住院医师的集会,解决实际问题,会议必须有记录,以便接受随机抽查和年终检查;
2.负责组织考核小组人员对住院医师进行出科考核;
3.接受医院规培办公室及省卫计委组织的随机抽查(包括考核表中的内容),其结果纳入科室及本人考核;
4.做好各学科内的协调,确保住院医师完成培训计划内容;
5.负责收集本学科所有住院医师的轮转考核成绩,并对带教老师的工作量和住院医师的工作量进行汇总,逐月上报规培办公室(每月3日前上报,遇假期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
第十条 各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带教老师职责
1.负责指导住院医师完成要求的培训内容;指导住院医师对所管床位的病人进行管理;指导并批改住院医师病历;
2.负责及时签字认可住院医师完成的培训内容,确认培训内容真实。并对完成情况做出适当评价,提出建议,以利进步;
3.原则上采取住院医师跟随带教老师的方式,包括跟随门诊、病房、手术、会诊、值班等;
4.严格执行查房制度,指导并督促住院医师认真管理病人、收集病史、汇报病史.书写病历;
5.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采取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有意识地培养住院医师的表达能力、交流沟通技巧、临床思维能力、临床基本技能等。
第三章 住院医师的培训
第十一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三年。
第十二条 住院医师培训目标
1.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
2.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专科主治医师水平,为我院和其他单位培养更好的合格住院医师。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2)具有本三级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3)初步掌握临床科研万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4)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三级学科的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5)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
1.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关怀 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依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册》各学科要求执行。
3.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要求系统、认真地阅读各学科指定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4.科研能力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培养一定的科研能力,应完成至少一篇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积极参加科研课题的申报。
5.临床实践时间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工作日要求。3年培训期间的病、事假及其它假期耽误的培训日超过15天则需补上,方可参加结业考核。
第十四条 住院医师的待遇
1.身份:被录取者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档案由原保管单位代管,完成培训任务或因故终止培训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和社会学员再次择业,单位委派人员原则上返回原单位。
2.生活待遇:参照国家及甘肃省卫计委的相关规定和财政拨款标准发放培训补助,所在科室可依据培训期同的表现给予奖励,同时执行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具体待遇发放方案详见《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使用方案》河附院发2019(127)。单位委派人员和社会人员由医院统一安排住宿。
3.职称问题: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国家组织的职称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 住院医师的考核
1.日常考核及记录
(1)住院医师工作日、假期安排:住院医师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培训结束后补足。假期仅能在本年内根据科室情况予以安排。
(2)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本人书面申请,带教老师和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并在考核表上予以登记;1天以上者,需要由规培办公室签字后生效;未请假离开医院超过两天者,请尽快报告规培办公室、保卫处,由规培办通知其家属;未请假离开医院超过3天者,视其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的处罚。具体请假制度见《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假管理办法(试行)》。
(3)住院医师每天应当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培训考核登记册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科室教学主任每周审核,规培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
2.每轮转一个科室,需进行出科考核,由该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小组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由带教老师和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规培办公室。
3.待培训结束后,将考核登记册交规培办公室,规培办公室考核合格后上报省卫计委,由省卫计委组织全省统一安排结业考试。
具体考核制度详见《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的认定
1.当月日常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补助,当月考核不合格者、甚至有违反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规章制度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扣减。
2.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学员应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完成培训并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省卫计委颁发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 学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须签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
第十八条 各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工作量的认定原则
1.师资人员的定义:各学科住院医师培训管理人员和经医务部规培办认定的具有带教资格的具体带教老师。
2.根据各学科上交的住院医师考核汇总资料,以及住院医师学员中随机抽样调查的情况,记录具体师资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情况。将师资人员的工作量等同于临床教学工作量,在申请职称中予以认可,并具备资格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奖项(如优秀住院医师培训骨干教师)的评选。
第四章 住院医师医疗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首诊负责制、查房制度、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查对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严格规范病历等文书书写。
2.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不少于2次,每天上午普通查房一次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思想及生活情况;每天下午、节假日、手术日应重点巡视。对危重病人应根据病情需要,随时巡视,仔细观察病情变化。对所管病人要逐个检查,重点巡视重危疑难病人及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根据病情变化更改医嘱,对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病人要重点研究,提请上级医师诊查或会诊,对检验、X线报告和其他检查结果、要仔细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具次日特殊检查医嘱,认真做好病程记录。
3.住院医师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上级医生和有关部门。
4.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必须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5.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6.医嘱的下达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条款参照《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汇编》执行。
第二十条 住院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单独值班医师必须依法获得《医师职业证书》,经医院批准具有我院“处方权”及医师编码,未获得资格人员在带教老师带领下值班。
2.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做到对所有在科病人情况心中有数,危重病人实行床前交班。
3.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情况及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5.值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的临时处理,遇有难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每晚21:30与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全面检查一次。
7.认真完成交、接班记录,并在每日晨交班时将当班期间病人的病情及处理进行详细汇报。
第二十一条 医患沟通制度
1.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2.患者病情变化,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变更治疗方案时,贵重药品使用前,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术前、书中改变术式,麻醉前,输血前,以及使用医保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应及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3.患者出院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复查等内容。
4.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时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尊重并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耐心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5.患者如对医疗或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应耐心解释、疏导,不可随意解释医疗问题,造成医疗纠纷。
第二十二条 医德医风要求
1.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实行人文关怀,热爱本职,认真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人民的卫生事业。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部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等,都应一视同仁。
3.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同级医师要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支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服从指导。
4.坚持医疗原则,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不开人情方,假诊断证明,不谎报数据,不剽窃他人的成果,不弄虚作假,出现差错事故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5.对需手术病人,应慎重选择手术,采取最佳术式,术前周密准备,术中精心施术,术后细心观察。
6.对妇产科病人,检查应设置与外界隔离,男医生做妇科检查,必须有第三者在场,慎重对待性器官疾病,要充分考虑患者的性功能及生育能力。
7.对儿科病人应精心观察,细心照料,注意患儿身心影响,理解家长心情,取得家长合作。
第五章 住院医师奖惩办法
第二十三条 培训期间,工作认真积极,对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医院将给予奖励。在留院和推荐工作单位时将给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 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任何时候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额退还相应补助及培训所产生的费用,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保留向兄弟医院通报情况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记、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之前所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认;在规培过程中,我基地发现住院医师有严重违反规培纪律行为,且警告不改正者,我基地有权单方面终止培训,造成的后果由住院医师本人承担,之前所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认。医院保留向兄弟医院通报情况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员因故需提前终止培训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终止培训生效之前仍然应当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完成的培训工作量可以予以承认。不能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七条 培训过程中,严重违反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甚至因严重违反规定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者,将参照我院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带教人员奖惩办法
第二十八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人员的筛选严格按照入选条件,师资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资格证书》,方可作为规培医师的带教老师。此外,对带教老师的规范化培训带教工作量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担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师资,具体参照《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九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住培工作,由医院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为鼓励师资人员做好住院医师培训带教工作,根据师资人员的每月工作量及带教质量,对师资人员给予带教补贴,补贴方法参照《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教学补助管理分配方案》(试行)。
第三十一条 为促进师资人员积极性,每年度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师资人员评选活动,对优秀师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二条 师资人员的师资质量,住院医师考核结果及评优结果纳入医师定期考核、绩效考评、职称晋升等内容,对于优秀带教人员,可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等方面优先推荐。
第七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