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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药房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数: 【字体:

一、中、西药房工作人员衣帽穿戴整洁、发放药物前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及手卫生。

二、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如有传染病者暂时调离岗位。

三、药房室内保持清洁整齐,每日清洁擦拭桌、椅、门把手及发药窗台一次,地面用清水擦拭一次。

四、片剂摆药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片。

五、可疑污染的药物和制剂,有裂缝的输液瓶,其内有颗粒或液体混浊及变色,均不得发放,也不得丢弃于生活垃圾中。放入黄色医疗垃圾袋中,需在标签上注明(药物性废物)。

六、中、西药房的药物性废物,已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的药物、须由科主任批准后、在药监人员严格监督下,按规定统一销毁。包括(1)一般性药物:如抗生素、非处方药;(2)细胞毒性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硫唑嘌呤、环胞霉素、三苯氧胺等)、可疑致癌性药物(顺铂、阿霉素等)、免疫抑制剂;(3)废弃的疫苗、血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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