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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规定及流程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数: 【字体: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科室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正确分类,规范收集、转运、交接。

二、一次性用品必须一次性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交由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处置。

三、医疗废物在产生科室收集后,由专职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每天集中收集,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交接双方做好签字手续,注意保存。

四、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的废物由后勤部交由张掖市医废集中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五、在废物收集、转运过程中要注意自身防护。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并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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