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阳性反应标本送检制度
一、根据艾滋病诊断相关规定,各科室对艾滋病筛查阳性的标本,需二次采血送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确诊试验,并详细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一般人口学资料、身份证、现住址、联系方式等,并对病人所有资料严格保密。
二、标本在2~8℃条件下进行送检,由专人送艾滋病确诊实验室复检,送检化验单备份存档,标本送检过程中符合生物安全要求,采用三级包装,避免外溢和泄漏。
三、临床医学检验中心派人将艾滋病初筛阳性标本送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进行复检。
四、标本的检测结果由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反馈到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并由临床医学检验中心通知公共卫生科与临床相关科室,并在24小时内上报传染病卡片。
五、艾滋病确诊试验阳性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检测阳性结果告知时,责任告知人出示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认检测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两份送至临床相关科室和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如果未完成告知,注明未完成告知的原因,告知对象为监护人时,注明其与感染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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