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院务公开
1、近日张掖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张掖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3号),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坚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四二部署’,实施‘六六战略’,加快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从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不断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六个方面着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2、市卫计委于近日下发了《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张卫计函发〔2017〕9号),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防控措施,全面织牢工作防线。要主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推动联防联控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测报告,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且做好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
3、张掖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下发了《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已经2017年1月5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90号)精神,结合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分人群类别,统一按每人每年150元确定缴费标准;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一、二类低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代缴。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4、2月8日,市卫计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张卫计函发〔2017〕20号),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 (袋 )分类收集、转运、暂时存储等工作,要加强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的监管,交由具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合法单位处理,应有专管人员并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保证可追溯性。不得自行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无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确保不流入社会,不变作它用。
5、2月8日,市卫计委下发了《关于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狠抓薄弱环节整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基本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相适应的卫生计生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各项指标控制在市上下达指标之内,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稳中求进、稳定向好的局面。
6、2月17日,市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张卫计发〔2017〕1号),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推进“健康张掖”建设、提高医疗保健康复质量和水平为主线,以创新、严管、落实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市卫计委提出的“八抓四保两提高”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开展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工作,扎实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稳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狠抓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7、2月23日,市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张掖市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卫计函发〔2017〕34号),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广大医务人员中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贯穿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始终;增强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解决当前医院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结构,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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