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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10月院务公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0-30 点击数: 【字体:

1、7月26日,国家卫计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予以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对当前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等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医改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呈现逐年稳步提升的态势。但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保障和约束,实现全行业的统一管理和战线全覆盖。《办法》旨在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了以下制度设计: 
  (一)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确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托专业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控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医疗质量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机制和方法,将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四是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总结提炼了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重点环节。明确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理顺工作机制。对门诊、急诊、药学、医技等重点部门和医疗技术、医院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疗质量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三)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医疗质量监管责任,提出医疗质量信息化监管的机制与方法。同时,在鼓励地方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的前提下,明确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涉及医疗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 
  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分别是什么?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包括哪些?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是指为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2、10月18日,医院制定并下发了《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聘用管理办法》(河附院发[2016]87号),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医院聘用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各项规定。医院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做到德才并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原则对应届毕业生进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年。聘用之前或聘用期内不满一年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如医院决定正式录用,须在聘用人员见习期满后办理;聘用期内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且通过年度考核、技能考试、民主测评的,方可正式录用;聘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聘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医院对其调整工作岗位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未经医院同意,擅自外出逾期不归的;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医院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一年内患者投诉3次以上或一次经组织调查属实的;被组织调查有违规违纪行为已作出处理的;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如有一项属实,则医院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经医院正式录用后执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工资。正式录用后享受医院福利。

3、9月28日,甘肃省卫计委下发了《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首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通知》(甘卫办科教函[2016]607号)。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和我院为甘肃省首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承担甘肃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任务。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基地和师资建设,强化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

4、10月31日,医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河附院发[2016]89号)。鉴于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方便广大患者就医,经研究决定实行冬、夏季作息时间。11月1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门诊部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门诊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院晨会时间仍为周二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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