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调整啦

发布时间:2023-08-11 点击数: 【字体:

为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使医保政策更加惠及民生。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对《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版)》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我院依据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耗材编码贯标和系统调整维护工作,调整后的《医用耗材目录》将统一自2023年8月11日零时起执行。

此次调整,根据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动态更新通知要求,结合国家及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情况,对弹簧圈、腔镜切割吻/缝合器、冠脉导引导管、正畸材料等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

在《医用耗材目录》中增设 “个人账户支付政策” ,适用范围为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增设的“个人账户支付政策”列,其政策标识为“是” 的即为“个人账户” 允许支付范围;政策标识为“否” 的即为“个人账户” 不得支付。同时,按照带量买购中选结果中同类别最高中选价格进行支付标准的限定,患者使用销售价格不高于支付标 准的同类医用耗材,个人账户据实按规定支付;患者使用销售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同类医用耗材,个人账户以支付标准支付。国家带量采购的种植体、牙冠、口腔正畸类医用耗材可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供稿:医保与价格管理办公室 刘国庆  审核:庞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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