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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科:加强新交规学习,树立文明驾驶形象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01-25 点击数: 【字体:

自元旦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正式实施。我院车辆科采取多种措施,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车辆管理法规制度为主要内容,对驾驶员进行系统专题培训和考核,引导教育驾驶员自觉学习贯彻新交通法规,树好救护车形象。

 通过培训,驾驶员对新交规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并表示一定要加强新交规的学习,养成文明行车习惯,要始终把自身安全、他人安全放在第一位,恪守规范,不开“英雄车”、不开“冒险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带病车”,自觉遵守新交规,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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