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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规范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工作

来源:纪委办 作者:薛芳 发布时间:2024-07-22 点击数: 【字体:

7月16日,我院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全体科主任和护士长集中传达学习了省卫健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试行)》,并对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做出安排。这是我院积极响应省、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深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实际举措。

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我院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院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科室各部门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试行)》,确保学习培训率达到100%。药学部和资产管理部作为医院负责医药代表接待管理的专门部门,要做好“三定”工作,即“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做好历史医药代表登记建档工作;按照医院印发的管理办法和接待流程,认真做好相关规定的宣传引导工作。明确纪委办公室为医院负责医药代表接待管理的组织实施。要求医药代表在院内开展活动时,要严格执行省卫健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试行)》。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院内提供服务、接受医院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不得在院内接触医药代表,严禁向医药代表提供产品销售量等相关信息。纪委办公室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深入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随后,我院通过宣传牌、官方网站和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就规范医药代表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人员、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向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此前,医院于2022年4月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要求,及时制定了《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接待原则及流程,同时在各病区门口张贴了“禁止医药代表进入”的告示牌,设立举报邮箱和电话。该办法的实施,为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拜访行为,推动《医疗机构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试行)》在我院的实行,持续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供稿:纪委办  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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