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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张掖市人民医院网站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8-29 点击数: 【字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网站互联网注册域名为:www.zy120.com,是我院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是为社会民众和广大患者提供综合服务的载体,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窗口。
    第三条 网站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医院最新动态,展示医院发展成果,服务民众医疗需求,传播医疗健康信息,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  网站建设与管理  

    第四条 医院宣教科负责网站管理,计算机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医院相关科室负责网站栏目信息的整理上报。
    第五条  医院宣教科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版面调整以及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更新;负责督导责任科室相关栏目的信息更新。
    第六条  医院计算机中心负责网站的网络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网站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七条  相关责任科室科主任和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收集、编辑、上报。
    第八条  各科室应强化宣传意识,积极支持网站建设,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章  信息发布程序和时限要求  

    第九条  网站信息发布的程序是:科室或部门信息员编辑信息——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分管院领导审定签发——报宣教科存档、上网发布。涉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及热点敏感问题的信息,须经院长、党委书记审定签发。
    第十条  信息更新的时限要求
    (一)医院网站管理员要随机登陆浏览网站,督导网站信息的更新情况。
    (二)栏目责任科室,要保证每天查看、处理栏目信息;在线咨询栏目和求医问药栏目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三)各责任科室要增强信息时效意识,及时更新上报相关信息。如有大型会议、特色活动、工作经验及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主办科室要及时上报信息,医院将每周对网站的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督查和登记,每月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第四章  网站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各责任科室为网站提供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保密要求和医院的保密规章,确保信息安全;严禁涉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上网。  

  第十二条  网站信息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公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确保信息的严肃性、公信性、责任性。
    第十三条  各责任科室确定的网站信息员应相对固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及时上报宣教科备案。    

 第十四条  医院网站不得与非法网站、商业性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不得从事与网站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网站部分栏目责任科室  

项 目  

栏 目 分 类  

责任科室  

栏  

目  

管  

理  

院长信箱  

院务部  

党群工作  

党群部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科  

医疗工作  

医务部  

医德医风  

医德医风办  

中医中药  

医务部、中西医结合科  

护理动态  

护理部  

栏  

目  

信  

息  

提  

供  

公告栏(通知、公示、招聘启事、招投标公告等)  

相关科室  

医院新闻  

相关职能科室  

图片新闻、医院视频、医院环境、医院院报(电子版)  

宣教科  

医院荣誉  

党群部、院务部  

医院文化  

党群部  

医院设备  

设备科  

科室设置  

  医务部  

就医指南 (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  

门诊部、医保办    

健康教育(公共卫生)  

公卫科  宣教科  

求医问药  

医务部

各临床医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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